关于开展天津工业大学2025-2026学年学生社团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5文章来源:团委浏览:10

各学生社团指导单位、学生社团:

根据《天津工业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学生社团管理与服务中心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度学生社团注册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新注册条件

1)参与2024-2025学年度学生社团年度审核;

2)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名称、社团类型、宗旨、组织架构、组织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并遵守《天津工业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3)提供2025-2026学年度社团成员名单(20人及以上且成员必须在籍在校);

4)有固定的我校业务指导单位;

5)有至少1名天津工业大学在职在岗教师作为指导教师;

6)学生社团负责人学习成绩综合评价排名须在班级前50%,并提供由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出具的无违纪情况及成绩证明;

7)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主要负责人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类社团须有至少3名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履行政治责任。

 

二、新社团申请条件

1)由20名以上的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社团发起人均须具有天津工业大学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学生社团活动所具备的基本素质;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与学生社团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特征,符合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不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3)有明确的我校相关部门作为业务指导单位;

4)有至少1名天津工业大学在职在岗教师作为指导老师;

5)有规范的学生社团章程(明确规定学生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及其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社团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学生社团终止等相关事项);

6)筹备申请成立的新社团需向学校社团管理与服务中心递交以下材料:社团注册信息登记表、社团负责人登记表、社团指导教师登记表、社团发起人成员信息汇总表(20人及以上且成员必须在籍在校)、社团章程、社长确认书、指导教师确认书以及业务指导单位确认书,并且社团注册登记表上需要有指导老师意见及签字、业务指导单位意见及盖章;

7)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主要负责人为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类社团须有至少3名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履行政治责任。

三、材料提交说明

1.相关材料

1)《天津工业大学学生社团注册信息登记表》(附件1);

2)《天津工业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社长)登记表》(附件2);

3)《天津工业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登记表》(附件3);

4)《天津工业大学2025-2026学年度社团成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

5)《社长确认书》(附件5);

6)《业务指导单位确认书》(附件6);

7)《指导教师确认书》(附件7);

8)《社团章程》;

9)由社团主要负责人(社长)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出具的本人无违纪情况及成绩证明,社团主要负责人(社长)学习成绩综合评价排名须在班级前50%。

2.提交方式

各学生社团(含新申请)须于2025年9月18日前将本学年社团注册所需材料电子版以邮件方式发送至tgu2025xssgzx@163.com,邮件命名格式:“(社团名称)社团注册材料”,并于9月15日至9月20日期间将社团注册材料纸质版交至艺缘活动中心501室学生社团管理与服务中心处。逾期提交或不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结果公示

对本年度注册成功的学生社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名单并向上级组织报备。

联系人:杨震

联系电话:15822578417

天津工业大学

学生社团管理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