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十二届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芳华杯”校园舞蹈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9文章来源:团委浏览:10

各学院: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天津工业大学新时代美育实施方案》要求,广泛开展美育(艺术)实践活动,以美化人、以美育人营造格调高雅、健康向上的校园美育氛围校团委将牵头举办第二十二届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芳华杯”校园舞蹈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舞时代新风,与青春同行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校团委艺术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各学院、校艺缘舞蹈团

三、参赛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四、赛程安排

(一)初赛

4月19日17时前各学院提交参赛视频,每个学院限报1支参赛队伍(4—36人),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届时将依据评审标准对各学院提交作品进行评审并公布结果,择优选取14支队伍进入决赛。

(二)决赛

时间:2024428日

地点:校艺缘活动中心礼堂

赛制:进入决赛的14支队伍根据抽签结果依次参与比赛

四、参赛要求:

1.舞蹈形式要求:群舞,人数4人—36人,舞种以舞台表演形式呈现的舞蹈作品,包括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当代舞、校园时尚舞、街舞等。在作品主题上不做限制,作品要求结构清晰,情绪饱满,展现当代大学生阳光活泼、奋斗进取、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鼓励创新。

2.节目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比赛场内设专人计时,如果超时评委有权停止节目表演。

3.服装要求与自己舞蹈风格相匹配,演员不得有纹身或不健康的内容图案、文字、饰物等。要时尚、庄重、大方、整洁;发型不得过分怪异,禁止黑色以外的漂染。

4.伴奏音乐文件要求mp3格式,不能使用现场乐队伴奏等形式。U盘中只能存储参演节目一首伴奏。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以决赛评分高低确定各奖次,分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优秀奖5个。

六、报名时间:

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4月12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见附件1)发送至校团委艺教中心李丹丹邮箱。(注:初赛视频也提交至此邮箱,截止时间为4月19日17时,过时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纸质版盖章后递交到艺缘活动中心505

联系人:李丹丹  樊志鹏  

箱:823322390@QQ.COM

联系电话:83955506   

 

备注比赛安排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第二十二届大学生艺术节“芳华杯”校园舞蹈大赛报名表

 

 

                           

                        20243月18日


附件1:第二十二届大学生艺术节“芳华杯”校园舞蹈大赛报名表.docx